| 会员指南
各位尊敬的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书稿档案管理,妥善留存和处置创作资料,依据新闻出版署、国家档案局《出版社书稿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社近期将对出版年限满五年及以上已出版图书的原稿进行集中归类处理。
如您个人有自行留存书稿原稿的需求,请于2026年5月15日16:00前与本书责任编辑联系,办理确认及签字移交手续,我社将竭诚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若截止日期前未收到您的回复,将视同您同意由出版社按档案管理规定统一处理。
书稿承载着各位作者的心血与成果,我社将本着尊重创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妥善做好相关工作。感谢各位作者长期以来对出版社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