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得出以下几个主要结论:
第一,多重身份有助于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在董事会秘书多重身份的三种类型中,兼有经理层身份有助于董事会秘书直接接触组织信息的生产和传递,对披露信息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流程所产生的影响更加直接,因此与仅兼有董事身份相比,兼有经理层相关身份(包括仅兼有经理层身份和同时兼有经理层和董事身份) 更有助于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而且,当公司所处信息环境较差时,多重身份对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效果的影响更大。
第二,多重身份有助于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在董事会秘书多重身份的三种类型中,兼有经理层身份有助于董事会秘书更加及时地获取充分可靠的经营管理信息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提高与投资者沟通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因此与仅兼有董事身份相比,兼有经理层相关身份(包括仅兼有经理层身份和同时兼有经理层和董事身份) 更有助于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此外,当企业面临的投资者异质信念水平较高时,多重身份对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履行效果的影响更大。
第三,多重身份有助于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的职责。在董事会秘书多重身份的三种类型中,兼有经理层身份有助于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决策与咨询过程中提供更多相关信息,增强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信息透明度,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帮助董事会更好地发挥监督和咨询职能。因此与仅兼有董事身份相比,兼有经理层相关身份(包括仅兼有经理层身份和同时兼有经理层和董事身份) 更有助于董事会秘书履行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水平的职责。同时,当公司治理环境较差时,多重身份对董事会秘书协助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职责的影响更大。
第四,多重身份有助于董事会秘书通过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职责,最终实现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的目的。董事会秘书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职责在合理有效的身份定位保障下得以充分履行,是董事会秘书制度发挥投资者保护功能的主要作用路径。并且,当上市公司面临的外部投资者保护较弱、所处的制度环境相对较差时,多重身份的董事会秘书通过有效履职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的作用更强,也证明了公司内外部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替代作用。
章节目录
1 导论/1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1
1.2 相关概念界定/8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16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19
2 文献综述/22
2.1 董事会秘书与投资者保护研究/22
2.2 董事会秘书与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公司治理研究/30
2.3 董事会秘书经济后果研究/33
2.4 文献述评/35
3 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背景分析/38
3.1 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发展历史/38
3.2 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构成/41
3.3 我国董事会秘书职业群体发展情况/47
3.4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面临的现实问题/54
3.5 本章小结/59
4 董事会秘书身份定位、职责履行与投资者保护的理论分析/61
4.1 理论基础/61
4.2 董事会秘书与投资者保护的理论分析框架/68
4.3 本章小结/69
5 董事会秘书身份定位与职责履行:基于信息披露的实证检验/70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71
5.2 研究设计/78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84
5.4 作用机制检验/113
5.5 本章小结/116
6 董事会秘书身份定位与职责履行:基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证检验/118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119
6.2 研究设计/127
6.3 实证结果与分析/133
6.4 本章小结/159
7 董事会秘书身份定位与职责履行:基于公司治理的实证检验/160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161
7.2 研究设计/168
7.3 实证结果与分析/172
7.4 作用机制检验/196
7.5 本章小结/199
8 董事会秘书身份定位、职责履行与投资者保护的实证检验/200
8.1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201
8.2 研究设计/205
8.3 研究结果与分析/211
8.4 本章小结/230
9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232
9.1 研究结论/232
9.2 政策建议/235
9.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240
主要参考文献/242
关键词索引/249
后记/251